珠海高新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工信部火炬中心、广东省科技厅的工作安排,我局于7月2日发出《关于落实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并在珠海高新区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推送。现就科研助理岗位发布和高校毕业生招录信息录入的工作指引,通知如下:
一、岗位开发发布
请各企业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明确工作联系人,认真填报《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发布表》(详见附件1),并于7月11日(第一批)、7月26日(第二批)分两批通过电子邮件(104726654@qq.com)报送我局。我局将在珠海高新区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上进行宣传和发布,并联合其他有关部门予以支持,为企业招聘人才做好服务。
二、信息平台录入
请各企业将已招录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信息,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进行录入 ,所录入内容应确保真实无误,并与教育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匹配一致。录入路径:登录-申报管理-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情况管理-填报-新增,具体参考《招录高校毕业生信息录入指引》(详见附件2)。请企业在7月19日前完成录入,后续我局将开展系统信息审核工作。
三、其他说明
(一)企业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含高职、大专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毕业),应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企业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信息,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规范性文件)、珠海高新区(人才政策)官方网站以及珠海高新人才一网通等平台获取;
(三)企业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2024届高校毕业生情况,将作为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补贴项目”立项支持的重要考量因素。
(联系人:陈工,电话:0756-3629840)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