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就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运营需要,长期开放高新区内酒店或公寓(以下称“服务单位”)合作选择,为青年人才提供住宿服务,详情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
采购单位:珠海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采购服务内容:服务单位为青年人才提供住宿服务,并应采购单位需要配合展示、派送宣传物料,提供活动场地。具体见第二章“采购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珠海高新区内
合作方式:采购单位根据报价文件选择合作的服务单位,成功入选的合作服务单位将进入“合作单位库”
预算标准:单价200元/间/天,服务总价不超过36万,房型为大床房或双床房,根据所报单价,按实际入住人数、天数结算(高于预算单价标准的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时间: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期间接受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提交
二、采购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应提供如下具体服务:
挂牌“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为入住青年人才提供住宿,住宿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
按采购单位要求,配合展示、派送宣传物料(无需进行相关物料设计、制作),利用大堂等公共区域为入住青年人才培训班等活动提供场地(无需提供其余服务)。
服务单位应承诺遵守附件1关于住宿站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包括品牌形象设置、宣传资料摆放、房间设施配置等,并在报价中附上“遵守住宿站点建设标准承诺书”。服务单位场所内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黄赌毒内容。
三、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服务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满足资质要求的报价单位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其报价无效。
四、服务单位硬件要求
(一)店面位置便利,应位于主要交通干道旁,或距离主要交通干道500米范围内;附近有公交车站;配套生活设施便利。
(二)店面干净整洁、配套齐全,房间采光良好、安静舒适。
五、报价文件格式
按顺序提供如下文件:
(一)报价表;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设施状况统计表;
(四)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
(五)遵守住宿站点建设标准承诺书。
报价文件模板见附件2,每份文件均应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寄送方式
报价文件应封装于信封中,信封上写明报价单位名称、“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住宿服务报价文件”字样。
报价单位应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9:00—12:00及14:00—18:00)期间将报价文件送至:珠海市香洲区金唐东路创新发展大厦A栋1808室。采购单位不接受电子版本报价文件。
对于不符合上述寄送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有权拒收。
七、评分
采购单位成立评分小组,成员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各成员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分小组成员根据报价单位硬件条件、交通位置、报价等因素综合考量评分,并决定报价单位是否进入“合作单位库”。
八、结果公布
采购单位收到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完成评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评价结果通知报价单位,同步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评价结果。
九、监督管理
采购单位有权对服务单位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定期对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有权决定合作续期、终止等事项,具体在与服务单位签署的合约中予以明确。
十、联系方式
单位:珠海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任栗佟
联系电话:0756-3626984
附件:1. 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住宿站点建设标准
2. 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住宿服务采购报价文件
珠海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