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2 号),结合省局、市局2023年食品生产年度监管计划和工作要点,我局制定2023年珠海高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一、检查对象

  全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食品小作坊)。

  二、检查方式

  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类别。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花生油小作坊;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强化飞行检查: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监督检查、体系检查等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单位;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单位等。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依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重点加强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信息记录和追溯、委托生产等方面监督检查。

  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境、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等方面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依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重点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生产者资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产品标签及说明书、不合格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电子追溯系统应用等情况。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大中型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督促发证类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均要配备质量安全总监,所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含不发证生产企业)都要配备质量安全员(不需要考证,任命即可)。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立调整、履职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小微型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员执行力。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整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粤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促小作坊的每日、每周强化全过程管理,持续保持生产加工过程合规。

  四、检查安排

  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按照职责分工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

  (一)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年度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和省局食品生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外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实施全覆盖检查,(具体检查频次见附件)。

  (二)食品相关产品度监督检查安排。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5 类发证产品,并将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等生产企业及往年监督检查(含技术性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辖区内生产企业少于 10 家的,要组织全覆盖检查;生产企业数10 家以上的,应根据监管实际适当增加检查数量。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例行检查全覆盖。加强对非获证类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排查,建立完善不发证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并将此类企业列入监督检查及抽检计划。

  五、工作要求

  及时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

  (一)唐家市场监管所、金鼎市场监管所按照检查计划频次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100%。同时引导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员执行力。

  (二)要突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1 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约谈,年度抽检2 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约谈。省局将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对年度3 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实施约谈及飞行检查。

  (三)强化检查人员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等多种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提升发现问题、识别风险的能力。

  (四)积极使用智慧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加强检查数据归集分析,记录、归集、分析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各监管所在每季度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填报《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报食药办汇总上报市局食品科。

  附件:2023年高新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计划

  

2023年高新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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