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根据《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54号)和《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评审、举荐和自主评价等方式选拔产生,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通过企业自评、专家评审、大赛认定等方式选拔产生。根据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先行启动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专家评审申报工作;2019年起适时启动高层次人才评审、举荐和自主评价,以及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企业自评、大赛认定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审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具体负责拟定年度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各区(功能区)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组织申报、推荐遴选及受理审核等工作。
三、有关事项
2018年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审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及受理时间等,详见申报指南。
附件:1.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
2.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审申报指南
3.2018年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有关问题解答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8日